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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设立条件:
1、有企业分支机构名称;
2、经营场所;
3、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超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范围;
二、所需材料:
1、投资人签署的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》(领取);
2、《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》(领取);
3、加盖个人独资企业公章的《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》复印件
4、经营场所证明:
5、涉及有关部门审批的,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三、办理项目:
1、 个人独资分支工商营业执照
2、 公章、财务章
3、 国税证
4、 地税证
5、代码证
四、办理时间:10日
五、收费标准:2500元人民币包括工本费(不包括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费用) |